某市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2020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,价税合计为139.2万元,合同约定于9月5日、11月5日各支付50%价款,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%的价款,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,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%,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()。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某市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2020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,价税合计为139.2万元,合同约定于9月5日、11月5日各支付50%价款,9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%的价款,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,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%,该企业9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()。

题目选项

B. 6.16万元
C. 12万元
D. 14.04万元

正确答案

B

题目解析

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,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9月5日收到50%价款,所以确认50%的收入。应纳税额=139.2÷1.13×50%×10%=6.16(万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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